近年来,我国居民个人跨境国际收款支付业务蓬勃发展,这也给个人跨境国际收款支付申报业务带来了新的挑战。那么个人跨境收款和付款申报有哪些原则?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原则了解。
申报原则
个人跨境国际收款支付业务的申报原则为“收入看来源,支出看用途”。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,同时根据真实性交易性质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。具体申报规则如下:
原则一:除有特殊规定外,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,其交易性质统一申报在“822030-境外存入款项/调出”项下,交易附言注明“非居民从境外收款” 或“非居民向境外付款”。
原则二:当境内居民从境内非居民收款时,境内居民应填写《涉外收入申报单》,交易性质按照其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,交易附言中除需按照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,还需先注明“收到境内非居民款项”字样。
原则三:当境内居民向境内非居民付款时,境内付款银行应就收款人情况询问境内居民,以判断对方收款人是否为非居民。如对方是非居民,应当要求境内居民填写《境外汇款申请书》或《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》,交易性质按照其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,交易附言除需按照原有规定描述外,还需先注明“向境内非居民支付款项”字样。